反弹:月姨不是家政服务
浏览次数:3839 次发表日期:2013-2-20
月嫂市场上的诸多怪现状,如何规范这个行业,业内人士也有自己的看法。
兼职推销确成行业潜规则
三利月姨是扬州较早一家从事月子期母婴护理的公司。曾经最让总经理赵慧萍苦恼的就是,她公司里的月姨到了客户家中做服务,拿着不菲的工资,却又被其他公司“收买”,兜售各种婴儿产品及服务。即便是在她的公司也开始经营照相馆、游泳馆、婴儿服装等之后,仍是如此。
“起初我不知道。”赵慧萍说,后来,一些客户接二连三地向公司反映,月姨向他们推荐的照相馆,水平不行、偷工减料,等等。她才意识到问题。
“这已经成了行业内的潜规则了。对客户有害无益。”她以给小宝宝拍照为例,一个套系3000元,给推销者的回扣大概是25%,“羊毛出在羊身上”,这部分成本最后肯定还是通过偷工减料的方式,从消费者身上赚回。
客户投诉多了,赵慧萍就开始想多种办法,以图遏制这一现象,但是,始终不能奏效,“只能对员工进行惩罚,而客户的损失却找不到赔偿的渠道。”
最后,她只能用简单的“防患于未然”的方法有客户来,首先就告诉他,如果月姨推荐什么产品,一定不要轻信,这其中肯定有猫腻。不仅不能接受,还要及时向公司反映。
“月嫂和育婴师是两码事”
“月嫂”、“月姨”,一直是民间对于这一新出现的职业的称谓。劳动部门认为这就是“育婴师”,认为拥有育婴师资质的才是合格月嫂、合格月姨。
对此,赵慧萍不太认同。“育婴师是什么?是针对婴儿期。月姨呢,她只针对月子期,是小宝宝和产妇都要照顾。两者并不相同。”她说,“育婴师不一定就能做好月姨!”
在这一观念下,虽然赵慧萍本人拿到了育婴师的资质,但是,她并不要求员工参加此类培训和考试:“我们现在都是和医院合作,以前是妇幼,现在是市一院,以后则是和环资学院。”
记者也了解到,大连是我国首个出台有关月嫂职业标准的城市,国内第一个月嫂培训班也是在大连市启动。该市对于月嫂的正式称谓是妇幼保健师。
相关职业标准有望出台
没有职业标准,也进一步导致了月嫂市场的鱼龙混杂。赵慧萍告诉记者,本月中下旬,她将赴北京参加卫生部举办的妇婴保健交流会议,会议将就制定相关职业标准征求各方意见。
她说:“我一直强调,月姨是个护理、甚至是个医疗概念,而不是家政服务,应该由卫生部门来归口管理。”她认为,此次由卫生部来征求各方意见,显然也是符合她这一思路的。